商報訊(記者 謝禎 通訊員 許明茹)近日,8歲男童小東向法院起訴,狀告其親生父親———臺灣男子阿昌,要求其支付18年的撫養(yǎng)費共計100萬元。
根據(jù)小東代理人的陳述,1994年他的母親阿美認識了在廈門大學進修的阿昌,兩人相戀長達6年。2001年5月28日,兩人在阿美的貴州老家擺酒席“結婚”,但是未辦理結婚登記。就在阿美發(fā)現(xiàn)懷孕兩個月時,阿昌稱有事需返臺,便離開阿美只身回到臺灣。阿美萬萬沒有想到,此一去竟是將近10年。10年里,阿昌再也沒有回來看過阿美母子,小東也只是通過電話與父親有過幾次聯(lián)系。
年復一年的等待,讓小東母子絕望不已,為了減輕母親的負擔,為了得到良好的教育,小東決定將自己從未見過面的父親告上法庭。
目前,集美區(qū)人民法院已經(jīng)受理了此案,正在進行進一步審理。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