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長沙5月14日電(記者譚劍)14日上午,新中國成立以來湖南省最大的一起系列盜墓案在望城縣一審公開宣判。27名被告人因犯盜掘古墓葬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和13年6個月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主犯林細生、劉勝利、龍壽云被判處死刑,主犯劉智華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自2008年4月至2009年1月間,被告人林細生、劉勝利、龍壽云、劉智華等27人分別結(jié)伙,在長沙市望城縣、寧鄉(xiāng)縣、岳麓區(qū)及江西分宜縣等處多次瘋狂盜掘十余座古墓葬。被破壞的古墓葬包括戰(zhàn)國時期大型古墓葬、西漢長沙國王室和貴族墓葬、明代和清代墓葬。先后被盜的文物包括國家一級文物11件,螭紋玉劍等國家二級文物51件,雙面云紋青玉璧等國家三級文物86件,一般文物200余件。
據(jù)偵辦案件的長沙市警方介紹,這起系列盜墓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發(fā)生在湖南省涉案人員最多、涉案范圍最廣、社會影響最大的一起盜墓案件。案件涉及三個盜墓犯罪團伙,成員來自山東、湖南、江西、甘肅、山西等省,主犯來自湖南長沙、江西新余、山東濟寧。在盜掘古墓葬過程中,三個犯罪團伙交叉參與盜墓,實行資金提供、設(shè)備投入、勘探古墓、盜掘墓葬、銷售分贓的“一條龍”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