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7月1日報道 江西青年曾慶香與央視女記者劉薇在高速路上見義勇為攜手救人,不幸雙雙身亡。
今天上午,肇事司機和車主因交通肇事罪在昌平法院接受審理。值得注意的是,直接撞人的司機不承擔該案的“撞人責任”。
案情再現(xiàn)
大貨爆胎引發(fā)連環(huán)事故
2010年3月9日晚,在昌平區(qū)北六環(huán),周某駕駛的貨車突然爆胎,車輛翻至中心護欄上,車內所載煤矸石拋撒于行車道內。
此時,央視女記者劉薇駕車途經此處,軋煤矸石后失控翻車。駕車途經此處的曾慶香將劉薇從車內救出。此時又有賀某駕駛的車軋煤矸石失控后翻車,曾慶香與劉薇遂聯(lián)手前去搶救賀某。
施救過程中,一輛撞上傾撒物失控的金杯客車將曾慶香和劉薇撞倒,二人當場死亡。
經昌平交通支隊認定,駕駛貨車的周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庭審直擊
超載18噸車主沒當回事
今天9點20分,司機周某和車主趙某被帶進法庭。發(fā)現(xiàn)記者拍照,二人原本就垂著的頭越來越低,最后索性蹲在被告人席后等候庭審開始。今天沒有受害人家屬前來旁聽案件。
檢察機關指控,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周某和趙某的刑事責任。
周某和趙某對被控交通肇事罪表示認可。從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來看,主要是由于超載和車輛輪胎老化造成的。
兩人表示,肇事貨車標準載重量12噸左右,但當天的實際載重達30多噸。當時車爆胎后,他們試圖在車內尋找警示標志。
“但我當時嚇傻了?!壁w某說,由于沒找到警示標志,因此事故發(fā)生后“除了報警,我們什么也沒做”。
對于超載,周某辯解道:“我是打工的,老板讓裝多少就裝多少……”
車主趙某則說自己不懂法,沒把超載當回事兒。
該案今日沒有宣判。
延伸采訪
撞人車輛不追究刑責
將央視女記者和曾慶香撞死的,是受該事故牽連的一輛金杯車,那么該輛車司機是否承擔責任呢?
主審法官表示,根據當時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周某駕駛的車輛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由于該車違規(guī)操作而側翻,導致接下來一系列的事故,而撞人的金杯車本身并不存在違規(guī)駕駛,被交通隊認定不承擔責任,在法律上也不追究刑事責任。
受害方共索賠300余萬元
據了解,日前曾慶香的妻兒與老母親在昌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負事故全責的司機周某、貨車的車主及保險公司賠償共計200余萬元。其中,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
央視女記者劉薇的家屬,向肇事司機和車主提起了110萬元的賠償。文/記者王巍
追授見義勇為市民
事故發(fā)生后,北京市人民政府追授劉薇、曾慶香同志“首都見義勇為榮譽市民”稱號。
屆時,將頒發(fā)劉薇、曾慶香同志榮譽證書、獎章和一次性獎勵金20萬元;同時,首都見義勇為基金會還將頒發(fā)“京華見義勇為獎”和10萬元獎勵金。(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