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規(guī)定征求市民意見
對于如何處罰,網(wǎng)友有不同意見
羊城晚報訊 記者田恩祥報道:昨日,市城管委制定出《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廣州擬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及有關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并就垃圾分類的實施制定出處罰措施?!墩髑笠庖姼濉方跁旁谡块T網(wǎng)站,充分聽取市民意見。
垃圾要分三類
《征求意見稿》中將生活垃圾粗分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類(不包括可回收物),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生活垃圾分類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并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及有關設施的建設和維護。住宅小區(qū)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和設施,由開發(fā)建設單位或者物業(yè)管理單位負責;單位生活垃圾分類的由業(yè)主單位或者管理單位負責;公共場所生活垃圾分類的容器由各級城市管理行政部門負責。
違規(guī)將被處罰
不少市民擔心,辛辛苦苦分類出來的垃圾,最后還是會被環(huán)衛(wèi)工人混在一起收走,讓他們的心血付諸東流。對此,《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提出處罰措施:沒有按規(guī)定設置或未保持分類收集容器和設施完好、正常使用的,逾期不改將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有將分類好的垃圾混合收集等行為的、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于市民不按要求分類投放的,僅責令改正。
對于處罰措施,市民們有不同意見。番禺居民“巴索風云”認為,首先取證比較困難,其次,采取罰款的形式實際效果不會很大,“有錢人不怕罰,沒錢的人交不起罰款,建議處罰可以改為社區(qū)服務,可以看教育片,或者采取其他強制學習等形式”。
建議強制教育
記者發(fā)現(xiàn),《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學校應當安排一定課時,進行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中山大學有關人士認為,學校安排垃圾分類教育不應該是建議或者鼓勵,而應該是強制性的,“教育應當從娃娃抓起,所以課程也應該從幼兒園就開始設置。”
對于市民提出的種種建議,市城管委法規(guī)處負責人表示,市民提出的意見都會得到重視。同時,該《征求意見稿》還會放到政府部門的網(wǎng)站上,市民均可對其發(fā)表意見,“為了能夠充分聽取民意,此次征求意見的時間會比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