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公布的2009年度審計報告,為外界窺探地方政府債務規(guī)模提供了“通道”——截至2009年底,審計調查的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政府性債務”余額合計2.79萬億元,其中各級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性債務余額共計1.45萬億元。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3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該報告極為罕見地專辟章節(jié),細數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篇幅占到整個審計報告的近十分之一。
“部分地方償債壓力較大”
由于國家審計署未披露具體的地方數據,多位專家昨日表示無從判斷“2.79萬億元”的體量是否過大。但從經驗來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朝才也提到,“沿海地區(qū)的地方政府性債務比較多,西部地區(qū)數額可能比較少。”
劉家義昨日的表述則是,部分地方政府償債壓力較大。從債務余額與當年可用財力的比率看,省、市本級和西部地區(qū)債務風險較為集中,有7個省、10個市和14個縣本級超過100%,最高的達364.77%。
對此,王朝才認為,雖然債務余額和當年可用財力的比率超過300%,負債率確實比較高,但是風險卻很難說,“還要看具體債務投向哪里”。
“在國外,地方政府資不抵債可能會導致破產,但是中國地方政府不會倒臺,只要銀行愿意放貸,地方政府就敢貸,沒有土地收入,還會有稅收收入,借新還舊也不是不可以。”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胡怡建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風險一說頗“不以為然”。
“口徑太多,數據不公開”
昨日的審計報告稱,地方政府性債務形成時間長,歷史遺留債務負擔仍比較重。在前述2.79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中,2009年以前形成的債務余額為1.75萬億元,占62.72%。
不過上述關于“歷史遺留債務負擔仍比較重”的表述,顯然無法掩蓋地方政府性債務在2009年激增的現實。根據審計報告,在2.79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中,2009年新增1.04萬億元,占37.28%。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1.04萬億元當年新增債務中,僅有8.92%用于中央擴內需新增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審計報告稱,“還有相當部分用于建設2008年前已開工的交通、市政等基礎設施?!?/p>
胡怡建表示,由于目前關于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口徑太多,數據不公開,而具體債務又有實債、擔保、土地抵押貸款等多種類別,因此很難判斷數量,不過一般來說,政府債務占地方財政支出比例在七成以下,都算是風險可控。
就償債能力,審計報告昨日僅提及,接受調查審計的前述地區(qū)2009年通過舉借新債償還債務本息2745.46億元,占其全部還本付息額的47.97%,“財政資金償債能力不足”。
此外,國家審計署建議,“在摸清地方政府性債務底數的情況下,制定逐步清理化解逾期債務方案,落實償債責任,有效管理存量債務,嚴格控制增量債務,防范金融風險向財政轉移。”
審計報告同時重申了決策者關于“合理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著力增強縣級財政的保障能力”的既定思路。這素來被視作中央對地方的“補償”之舉。
眾所周知,通過地方融資平臺,地方得以繞開不得發(fā)債的禁令,借此從金融危機期間的信貸狂潮中大量籌措基建資金。而如今,信貸政策日緊,加之樓市調控令地方的土地收入急劇縮水,若不加以“補償”,地方財政風險勢將急劇放大。(東方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