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某涂料銷售公司的銷售部總監(jiān)。按照慣例,公司各部門每年都會組織年度迎春聚餐。20日晚上,我經(jīng)董事長同意在聚餐前就公司一年的銷售情況做了簡短的總結(jié)發(fā)言,之后與同事共進晚餐。不料,當晚8點半左右我不慎在飯店門口發(fā)生摔倒。事故發(fā)生后,我經(jīng)診斷為左髕骨骨折。請問我這樣屬于工傷嗎?
您好,很高興能為您解答員工年會聚餐時摔傷屬于工傷認定范圍嗎的相關問題。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你作為原告公司職工,所在部門年會系公司日常運營的有機組成部分,不能將之與公司的純粹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相割裂;
年度聚餐的費用由公司報銷,而且你在聚餐期間對工作情況進行了總結(jié),事故發(fā)生當晚的聚餐活動并非私人聚會。
應該認定該事故屬于在工作期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情形并無不當。
以上為您介紹的就是相關問題,希望您能滿意。
如果您還有不了解的,可以隨時跟我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