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一家清潔公司做主管,最近無故被辭退,他在這家公司做了一年多了都沒簽合同,我們去了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可他只有每月做的員工工資表和在甲方拿保潔費的一張單上的簽名,這些能證明他的身份嗎?被無故辭退該如何維護權益呢?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關于未簽訂勞動合同維權的問題。
如果不是因為他個人違法勞動合同法,被公司辭退,公司要賠償他違法辭退的雙倍經濟補償金。
具體分析如下:
1、公司和他未簽訂勞動合同,要賠償雙倍工資。
根據(jù)勞動法規(guī):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他可以向公司索要從你入職滿一個月的次日到你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當天的雙倍工資賠償。
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
2、公司無故辭退他,不但要結清你所有工資,還要承擔違法辭退雙倍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他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賠償、違法辭退經濟補償金、他的工資及社保公司拒絕支付,你可以到當?shù)氐膭趧颖O(jiān)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前提要先舉證他和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如果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與我取得進一步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