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年底了我們單位老是要求我們加班,而且還說如果我們不加班的話就要扣我們的工資,請問律師,我們單位這種做法是不對的吧?如果要扣我們工資的話,應該給我們一個合理的理由啊,法律規(guī)定的單位合法扣員工工資的情況有哪些呢?
您好,很榮幸能夠為您解答關于加班工資的問題。
一般來說,單位要求員工不加班就扣工資是不合法的。
雖然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但如果公司未與工會組織和職工協(xié)商,就要求職工加班,就違反了《勞動法》規(guī)定。
公司是不能強迫職工加班的。對不服從公司加班要求的職工扣工資是違法的。
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合法扣減工資有四種情況:1、職工因個人主觀原因沒有完成生產任務,并非身體問題等所致,單位可扣減其工資。
扣后工資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職工違反勞動紀律,并造成單位損失時。
單位因此扣減工資,每月扣減比例必須小于該職工月工資的20%。
3、職工請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資計算。
4、職工請病假,按照病假工資發(fā)放,可以扣減其績效或生產性獎勵等。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用,如果您還需要了解其他法律問題的話,可以電話聯(lián)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