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A公司(集體企業(yè))下屬的B公司員工,08年之前未簽勞動合同(工作13年)。08年后公司給了一份空白合同讓我們簽名,等公司蓋章后發(fā)現(xiàn)是C公司的,合同期是一年,期滿后公司又同樣讓我們簽了一份,但合同期限變?yōu)闊o固定期,C公司是A公司董事長控股的股份公司?,F(xiàn)在想問這種情況是否屬于勞動合同主體變更?如果在與B公司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是否需要解除與B公司的關系,再與C公司簽合同?什么是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變更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謝謝。
您好,很高興能為您解答關于勞動合同變更的問題。
一、比較復雜,需要注意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你的工資發(fā)放有無變化,由哪個公司發(fā)放。
(二)C公司是否除了你們之外,有其他員工。
(三)C公司是否有獨立的經(jīng)營場所和機器設備,經(jīng)營項目范圍是否與B公司相同。
(四)B公司是否正常經(jīng)營,是否做賬和開具發(fā)票、是否以自己名義銷售產(chǎn)品等。
二、在分析以上問題之后,可以有兩種判斷:
(一)你跟B公司之間仍然存在勞動關系,跟C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只不過是為了規(guī)避《勞動合同法》對簽訂書面合同的要求,實際上沒有履行。
你們簽合同是受欺詐或脅迫所致。
(二)你跟C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跟B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已經(jīng)事實上解除。
如果是前者,你可以向B公司要求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是后者,你需要收集證據(jù)證明從B公司到C公司工作并非為本人原因。
這樣,你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0條的規(guī)定合并計算工作年限。
以上就是為您解答的關于勞動合同變更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您還有不了解的可以隨時跟我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