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我從工作單位辭職,因為這個單位一直找理由不和我簽勞動合同,我現(xiàn)在打算去勞動局申請勞動調解,讓單位給予我一定的經(jīng)濟補償,我想先來找律師問問,申請勞動調解有哪些程序呢?此外,我申請勞動爭議調解需要準備什么呢?
您好,很高興能夠為您解答關于勞動爭議調解的有關問題。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無嚴格程序要求,一般包括調解準備、調解開始、實施調解、調解終止等幾個階段。
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調解委員會接到調解申請后,應征詢對方當事人意見,對方當事人不愿調解的,應做好記錄,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調解委員會應在4日內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請的決定,對不受理的,應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勞動爭議調解需要準備的是:最大限度地了解對方對于調解需支付或者所得到的心理承受價位;
對于勞動者來說,在法律的范圍內可以要求多一點,然后根據(jù)調解員了解用人單位的出價情況,你退一步,單位加一點,調解就達成協(xié)議了,基本上調解員也會中和雙方的意見。
說得通俗一點調解就像菜市場買菜一樣,討價還價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買賣成交了。
如果一方實在無法接受的,買賣就不成功了,勞動糾紛也是一樣,調解失敗。
如果是勞動監(jiān)察階段,那么當事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起訴法院;
如果是仲裁那么就由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是民事訴訟那么就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隨時可以來電向我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