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指職工因工傷依法獲得經濟賠償和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障制度。它不僅僅是賠償性質,還有物質幫助性質。具有社會保障性,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
工傷保險,顧名思義,包含了工傷和保險兩層含義:工傷,就是職業(yè)傷害,是指因工作過程中或者與工作有關的突發(fā)事故導致的傷害,或者因工作環(huán)境和條件長時間侵害職工健康造成的職業(yè)病,它不同于一般的傷害最根本特征,就在于它是與工作有關。保險是指因同類危險威脅的人或者責任人為滿足其成員損害補償?shù)男枰?,組成雙務性的共同團體,進行合理聚資,對危險所造成損失進行合理賠償,達到分攤風險的作用。
工傷保險的保險不同于一般意義的保險:它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雙務性只體現(xiàn)在責任人(用工方)與保險機構之間,但受益人只能是工傷職工;它是帶有福利性質的保險,有政府對保險基金支付的保證和補充;體現(xiàn)對勞動者的保障機制等。
二、工傷保險的有效期有多長
從生效時起到保險限屆滿時止的階段。
有效期也可提前終止情況:
1、賠付全部保險金額
在發(fā)生連續(xù)損失的場合,按承保金額如數(shù)賠付之后,保險人不再承擔責任,保險單項下的義務即告終止。但對承保期內的一切損失,不論損失次數(shù)及損失金額,均提供保障的保險單,即使已對其中的某項損失作過賠償,保險單仍有效。
2、經雙方同意,保險期限內,雙方可隨時取消保險單
保險單可賦予任何一方以明確的取消權。被保險人也可將保險單退還給保險人,并收回退保金,但以條款中有此規(guī)定為限。
3、經被保險人申請
在長期保險單的條件下,被保險人可在特定時間內,有權要求終止保險,取消保險單。
4、依法終止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而提前終止保險。
5、違約終止
被保險人如有違反保險單要求的行為,保險人有權依據(jù)違約程度,重新確定保險期限或廢除保險單。如果廢除保險單廢止期從違約時開始。保險單在違約行為發(fā)生前仍然有效,是有效合同。雖對違約產生的損失,被保險人無權要求賠償,但對違約前已經發(fā)生的損失,要求給予賠償?shù)臋嗬廊淮嬖冢kU人仍應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