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責任底薪是指什么
所謂無責任底薪,是指員工即使沒能完成用人單位所下達的任務指標也可以拿到該單位所規(guī)定的最低薪水,所謂責任底薪就是你必須得完成單位所規(guī)定的任務,如果一點沒完成就沒有薪水,因此我們在 與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時要提防公司提出的責任底薪,用人單位常常拿責任底薪這種模糊的概念來騙勞動者白白地為他們工作。
無責任底薪,指員工不用完成上級交代的任務指標就能得到的薪水,員工對此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有一點“不勞而獲”的意思。
簡單地說,就是員工每個月“保底”的薪水。對于得到無責任底薪需要付出什么,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要求,不少公司僅要求員工每天坐班或出去跑業(yè)務就可以給無責任底薪。而很多正在尋找工作的人并沒有意識到工資≠無責任底薪,所以上當受騙。
無責任底薪基本上是指員工本本分分、規(guī)規(guī)矩矩地完成最基本的工作且沒有違反公司規(guī)定而得到的出于鼓勵目的的薪水。而工資既可以指總收入又可以指某項單獨的薪水,很明顯是有空可鉆。
二、勞動者工資基數(shù)如何確定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應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xié)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上述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shù)低于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計算公式:
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 20.92× 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 ÷20.92× 200%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