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私扣員工資格證書合法嗎
由于不滿員工辭職,公司竟然將員工在職期間考取的各類資格證書予扣留不發(fā),為了討回自己的證書,員工最后只能將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江蘇宜興法院審結了九起因單位扣留資格證書而引發(fā)的系列糾紛案件,判決公司立即將扣留的證書返還原告。
案件回放:離職員工拿不到自己的職稱證書
上世紀90年代,牛某等9人通過應聘陸續(xù)進入了當?shù)匾患医ㄖこ坦竟ぷ鳌9镜墓芾砝砟钍窒冗M,提供了一系列優(yōu)惠措施大力鼓勵員工進行進修學習,提升自身素質和工作能力。根據(jù)公司規(guī)定,只要員工參加相關職業(yè)技能的學習和考試,公司就給予其一定的脫產(chǎn)學習培訓時間,且該時間內(nèi)視同上班,員工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資、獎金待遇。在公司里呆了近十年,勤奮好學的牛某等人通過努力先后參加了工程師職稱、建造師職稱等各類考試,并順利取得了相應證書。按照公司規(guī)定,他們把考取的證書原件都統(tǒng)一交給了公司保管。
2011年初,牛某等9人因各種原因想要離開公司,于是就向公司提交了辭職申請,并要求拿回自己的職稱證書。明明是我們自己考出來的證書,沒想到公司居然不肯還給我們!被公司拒絕后的牛某感到氣憤不已,與其他人一起來到相關主管部門要求裁決。一個月后,宜興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令,工程公司須返還牛某等9人各類證書原件。公司對該裁定不服,遂起訴至宜興法院,請求法院判令無需向牛某等9人返還各類證書。
庭審現(xiàn)場:這些證書到底誰作主?
公司扣證是出于對離職員工的懲罰還是另有情由?庭審中,雙方圍繞公司扣留證書的理由和這些證書的最終歸屬展開了激烈爭辯。
牛某等9人認為,這些資格證書是自己刻苦學習,最終通過考試得來的,上面明確寫有自己的名字,他們理所當然擁有證書的合法所有權。然而工程公司的觀點卻截然相反。公司認為,牛某等9名員工是脫產(chǎn)參加學習培訓,期間公司不但給予了假期,而且提供了與工作時一樣的工資、獎金等待遇,從實質上來說公司在這段時間內(nèi)是受損的。因此,如果員工在合同期內(nèi)出于自身原因離開公司的,應對公司對其學習培訓的付出及公司因其離開公司造成的人才失衡進行賠償。況且公司也并不是想占著證書不還,公司代理人表示,根據(jù)公司在職工代表大會上通過的一項規(guī)定,員工離開公司3整年后,公司就會返還該員工的相關證書。這項規(guī)定牛某等9人在與公司續(xù)簽勞動合同時都明確表示同意遵守,因此公司不是不肯歸還,而是時候未到。
公司私扣員工資格證書能否要求賠償
法官說法: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任何證件
我國現(xiàn)行的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guī)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通過詳細調(diào)查和認真審理,宜興法院吳洲平法官認為,雖然工程公司對離職人員相關資格證書的返還作出了具體時間的管理規(guī)定,且取得了員工的同意,但該規(guī)定已明確違反了國家勞動合同法的強制性規(guī)定,按照法律原則應屬無效。據(jù)此,宜興法院一審判決,工程公司應當將證書立即返還給牛某等9人。
法律是廣大勞動者最堅強的保護者。吳洲平法官表示,每一個勞動者都應該認識到自我維權的重要性,在遭遇不公正對待時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