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無效要支付雙倍工資嗎
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理由有如下二個方面:
第一、從類似規(guī)定上來看
雖然我國勞動合同法對合同無效要不要支付雙倍工資沒有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但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93條的規(guī)定,可以推理出無須支付雙倍工資。該條規(guī)定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第86條也有類似的規(guī)定。
第二、從法理上來看
未簽訂合同支付雙倍工資針對的是沒有履行法定義務簽訂書面合同而設立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無效并不能否認勞動合同已簽訂或已成立的事實,所以,勞動合同無效時用人單位無須支付雙倍工資。
二、期滿未續(xù)訂要付雙倍工資嗎
勞動合同期滿超過一個月未續(xù)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一般要付雙倍工資。
因為我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有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前款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所以,原勞動合同到期后,原勞動合同已履行完畢,對后不再發(fā)生效力,如果勞動者仍在該用人單位工作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原因超過一個月未續(xù)簽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如果員工合同期滿超過一年的,則超過一年后將視為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超過一年以后時間無須支付雙倍工資。這也說明雙倍工資最多可以要求1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