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能力怎樣鑒定
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先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西安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書和當事人工傷醫(yī)療的有關資料。工傷認定書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的法規(guī)、政策,確定職工受傷或者患病是否屬于工傷范圍的書面決定。工傷診療的有關資料是指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的當事人,到工傷保險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治療中,由醫(y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
二、勞動能力鑒定的內容
具體來說,勞動能力鑒定的內容有以下幾項:
1、配置輔助器具的確認;
2、工傷職工工傷與疾病因果關系的鑒定;
3、工傷職工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4、工傷職工生活功能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5、停工留薪期延長確認;
6、供養(yǎng)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能力鑒定事項。
病、傷、職工醫(yī)療終結后確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由職工提出申請,企業(yè)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申請表》,經企業(yè)勞動鑒定機構審定提出意見并加蓋公章后,每月10日前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經初審,勞動能力鑒定材料齊全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隨機抽取有關醫(yī)療專家組成專家組,對病傷職工進行鑒定。單位要派專人按照勞鑒辦公室指定的時間、地點負責組織職工到場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