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在事實勞動關系中維護自身權益
首先,律師提示公眾,作為勞動者,首先應當有保護自身權益的意識,盡量做到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上崗,從根本上避免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然而我們也知道,現(xiàn)在勞動市場是需方市場,勞動者有時為了保住飯碗,而不得不接受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事實。對于這種情況,律師建議勞動者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搜集證據(jù)已保護自身的權益:
1、搜集、保存工資單、工資條、考勤卡、工作證、出入證、開會通知、報銷單據(jù)、工作單位郵箱號碼、工作單位電話號碼、名片、單位通訊錄、單位工位號、單位工位照片等等與工作有關的各種證據(jù),以證明勞動者確實跟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2、搜集、保存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或續(xù)訂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據(jù)。比如你應該保留自己曾以書面形式如申請書、電子郵件等方式要求單位盡快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書信或者談話記錄、你提交的各項表格的復印件、以及單位以各種原因暫不與你簽訂或續(xù)訂勞動合同的函件等等。
3、搜集、保存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要取得單位單方面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據(jù),如單位的通知書、相關公司文件或證人證言等等。
在完成上述取證工作后,勞動者可以向單位提出合理要求,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單位仍不同意與你簽署勞動合同,你可以向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申請,如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再提起訴訟。
二、如何在事實勞動關系中保全證據(jù)
在日常辦理勞動案件當中,發(fā)現(xiàn)有很多勞動者都遭到了敗訴的打擊,嚴格的說來這和勞動者在日常生活中證據(jù)保全不利有關系。那么勞動者在日常勞動關系中應如何保全證據(jù)呢?簡單陳述以下需要注意的事項:
1、入職之初應詳細了解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包括該單位的股東及資產(chǎn)等詳細信息;
2、仔細查看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該合同一般應當包括:勞動期限、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勞動內(nèi)容、工資、津貼、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等等;
3、如用人單位拒不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等費用,勞動者應及時向社會保險部門反映情況,如用人單位仍然拒不交納,可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4、如勞動者存在加班的行為應自己記錄加班時間、批準人,如有條件應復制相應的加班審批表等資料;
5、勞動者如未與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應將工作證、工卡等資料保存原件及復印件,在發(fā)生工傷事故或勞動爭議時不要隨便將相關證件交回給用人單位;
6、發(fā)生勞動爭議之后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訴并及時提供詳細資料,具體申訴程序包括:工傷申報、、勞動調解等;
7、當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時,勞動者可先與單位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應及時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
8、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fā)生糾紛而爭議又較大時,及時向專業(yè)律師進行法律咨詢,當仲裁或訴訟不可避免時,第一時間聘請律師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