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合同扣工資
大學生暑期打工,為畢業(yè)后踏入社會作準備,這本是件好事,可許多人卻因為缺乏就業(yè)常識,而使得這“工”打得并不那么舒服。劉莉同學昨天向本報新聞熱線述說了她打工遇到的不快事。
暑假伊始,劉莉便和同學一起投身“打工一族”。她加入了本市一家名叫艾森整合行銷公司的促銷員行列,任務是為顧客分發(fā)獎品,做一休一,工期兩周。公司只是進行了簡單培訓后就讓劉莉上崗了,并沒有簽訂任何勞動合同或是協(xié)議。兩周很快過去了,可結(jié)算時劉莉卻發(fā)現(xiàn)少發(fā)了一天的報酬,便詢問公司,解釋是其中一天遲到并早退了,所以要扣除。劉莉覺得很委屈,“要扣錢,為啥當天或是第二天不和我說,非要等工作全部結(jié)束后,那不是公司說什么便是什么了,我們完全處于被動?!?/p>
臨時用工要簽合同嗎
記者隨即找到了該公司業(yè)務主管湯小姐。她毫不客氣地表示,劉莉工作期間有兩次遲到,一次遲到并且早退,扣一天錢已經(jīng)算客氣的了。當記者問起為啥沒有簽訂合同把這些條款都寫進去時,湯小姐表示,劉莉是大學生暑期打工,因此是臨時插進來的,所以沒有簽合同。
劉莉和公司到底誰有理呢?雙方都有責任,但公司責任更大些,最根本原因還是打工前雙方?jīng)]有簽訂合同,否則就不會那么麻煩了。臨時用工也要簽臨時合同,劉莉作為學生可能沒有這方面的常識,但作為用人單位,不應該不提,至于克扣的一天工資,由于沒有合同的約束,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不應該全部由劉莉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