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勞動合同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引爭議
為了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wěn)定,近期,壽縣勞動爭議仲裁委成功調(diào)處一起勞動爭議。
小A經(jīng)熟人介紹到B單位做管理員,工作一段時間后,B單位認為小A不能勝任該項工作,單方面解雇小A。小A認為B單位沒有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工作期間沒有為其辦理社會保險,解雇時也沒有給其經(jīng)濟補償,侵犯了其合法權益,要求該單位支付其雙倍工資、解除勞動關系經(jīng)濟補償金同時補辦社會保險。而B單位認為小A是通過熟人介紹來工作的,屬于照顧性臨時用工,當時口頭約定不簽勞動合同,不需要為其辦理社會保險,也不存在勞動關系。
索償雙倍工資法院怎么判
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小A到該縣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該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予以受理并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經(jīng)仲裁庭調(diào)解,被申請人(B單位)支付了申請人(小A)一次性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補償金及社會保險費等費用計人民幣壹萬叁仟元整(13000元整)。
該起勞動爭議案件的成功調(diào)處,一方面切實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也對《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進行了一次很好地宣傳,使用人單位對依法用人有了更清醒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