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懷孕能解聘嗎
某中國公司決定解聘一名外籍女職工,但該員工提出自己已有身孕,按照中國的勞動法規(guī)定該公司不能解聘她。
員工懷孕怎么保護其權益
案情解析:
這一問題需分情況,不是所有的外籍員工都適用中國勞動法,不是所有的中國勞動法規(guī)都適用于外籍員工。
首先,若該女職工屬于國外派遣員工,其勞動關系與國外公司直接建立,與境內的中國公司不存在任何聘用合同,那么一般而言該女職工將受到外國勞動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次,若該女職工是境內的中國公司直接招聘的,或者該女職工是國外派遣員工,但公司與其簽訂了勞動合同并建立了勞動關系,那么該女職工仍然受到我國勞動法的規(guī)范和保護,在其懷孕后就是我國勞動法律中所指的“三期”婦女,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在此期間隨意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風險提示:
當然,因為我國現(xiàn)在關于涉外勞務的規(guī)定不十分完善,對外國人這一特殊勞動群體的權利和義務進行進一步的立法明確,仲裁和法院在“意思自治范圍”的考量上容易產(chǎn)生不同意見。但是對于用人單位來說,還是必須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的規(guī)定執(zhí)行,雙方勞動合同的約定盡可能與法律法規(guī)相符,避免因“違法解除”而帶來的訴訟風險,減少訴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