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變更的方式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對勞動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或者刪減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變更是原勞動合同的派生,是雙方已存在的勞動權利義務關系的發(fā)展。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或者刪減,而不是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變更后的內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關內容,新達成的變更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中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
二.轉正到底是怎么回事
轉正與見習期的說法一直伴隨著中國的發(fā)展存在了好多年,但是現在還在說轉正對嗎
隨著1994年我國《勞動法》的頒布,轉正之說將逐漸淡出中國已成為必然。在《勞動法》中不再提轉正與見習期。而是將勞動合同與試用期的概念放在大家的面前?,F在轉正與見習期僅僅存在于一些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的教育系統文件之中。比如《上海全日制高等學校學生就業(yè)工作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本、專科學生就業(yè)時,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要求,可實行一年見習期制度(應向學生說明);也可以根據《勞動法》,按‘勞動合同’約定,實行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
所以,假使你好不是應屆畢業(yè)生,讓他來什么轉正也是不適當的。如果將轉正與工資待遇相掛鉤更加是單位無理克扣員工的一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