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交哪些材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條件是,城鎮(zhèn)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xù)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城鎮(zhèn)職工在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個人資料:
申請貸款的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身份證明及配偶的相關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均可)的復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或離婚判決書,喪偶者須提供對方的死亡證明)的復印件各4份;
交購房款的有效憑證復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各4份;合法的
購房合同原件4份;
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須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證明。以上這些材料,一定要帶上原件及相應份數(shù)的復印件。
2、房屋建審資料:
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或房改批復;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
建審平面圖及樓層平面圖。
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銀行及經辦網(wǎng)點辦理公積金貸款,還可就近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
首先要問清楚
開發(fā)商的項目按揭銀行情況,問清樓盤“五證”是否齊全、能不能給自己提供相關手續(xù)等。假如開發(fā)商雖然“五證”齊全但不給購房者提供,也不可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在法定退休年齡內,貸款年限最長期限為30年;貸款額最多不超過40萬元,貸款額在30萬元以內的,借款職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銀行直接申請,30-40萬元,必須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到單位交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請,介紹本人情況、領取材料。
(2)準備齊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審核,包括核驗借款申請表、購房行為是否合法、核定貸款額度和期限、確定貸款擔保方式等。需要評估的貸款,由指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3)初審合格,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開具調查通知單,由受托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調查,并指導借款人填寫有關貸款合同。調查內容包括:核實收入情況有保證的人,保證人是否具有保證資格等。
(4)經受托銀行調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調查意見遞交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審批。
(5)審批通過,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簽發(fā)委托貸款通知單。銀行通知借款人辦理放貸手續(xù)。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將資金劃入委托貸款基金賬戶,再由受托行將資金劃入開發(fā)商賬戶。
(7)借款人按照規(guī)定的方式按時歸還借款。
(8)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關擔保解除,有關憑證返還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