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培訓食物中毒
中新網(wǎng)訊,一家美容公司在濟南長清區(qū)一家酒店集中培訓,培訓到第三天,也就是8月13號凌晨,20多人集體出現(xiàn)食物中毒。閃電新聞記者調查了解到,食物中毒原因疑似和食用小吃攤食品有關。
8月13號下午,閃電新聞記者來到濟南長清區(qū)人民醫(yī)院和長清中醫(yī)院,見到了多名食物中毒患者。其中一名患者稱,他們來自一家美容直銷公司,公司組織全國接近300人來長清培訓。昨天培訓到第二天,全體培訓人員在酒店吃完飯后,培訓到很晚,不少人外出到酒店附近的小吃街吃了一些小吃。8月13號凌晨,陸續(xù)有大約20多人出現(xiàn)上吐下瀉拉肚子的情況。
律師說法:公司要不要負責?
這種情況員工是培訓結束后到路邊小攤吃的,并非公司培訓餐食費造成的結果。所以這種情況公司不承擔責任,受害當事人可以要求小攤勞動進行賠償。具體如下。
1.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如果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綜上所述,吃東西要找一些正規(guī)的小攤,如果貪圖零嘴,很容易到一些沒有食品安全檢查的地方吃飯,導致食物中毒,如果您遇到這種情況,歡迎咨詢法邦勞動律師來維護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