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被遺忘車內死亡
7月12日,晉州市桃園鎮(zhèn)周頭村天寶幼兒園上午9時自鄰村趙蘭莊接幼兒上學,到達幼兒園后,將其中一名兩歲半幼兒(女)遺忘在車上,直至下午16時許打開車門才發(fā)現該名幼兒,隨后幼兒被立即送往醫(yī)院搶救,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目前,公安部門已將該幼兒園園長控制,具體案情正在調查中。(來源:網易新聞)
幼兒家長應如何維權
幼兒園的園長、開車的司機均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幼兒家長維權只有二種途徑:
一、與幼兒園協商賠償事宜
本事件中,幼兒園一方應對幼兒的死亡負全部責任,幼兒家長可以依據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及標準計算賠償金額,與幼兒園一方進行協商,若雙方意見能夠達成一致,則幼兒家屬獲得賠償后,可對幼兒園一方予以諒解,法院會酎定從輕處罰。
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若雙方不能就賠償事宜協商一致,則幼兒家長只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實際發(fā)生的物質損失要求幼兒園一方賠償,對于精神損害賠償,法院將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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