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產假公司解散
長沙的肖女士在一家上海公司的長沙分站工作。近日,休完產假的她發(fā)現(xiàn)自己已被移出公司群,且未收到5月工資。6月15日,該公司工作人員稱,肖女士的問題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肖女士介紹,去年1月,她和上海悅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期限是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試用期6個月。去年6月,肖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懷孕,便申請休產假。休假后不久,肖女士從同事處得知,長沙分站已解散。今年6月12日,肖女士聯(lián)系上海總公司一人事負責人詢問工作安排,卻沒有得到回應。隨后,發(fā)現(xiàn)自己被移出工作群,打卡記錄和工作郵箱均被刪除,而5月工資仍未發(fā)放。
上海悅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員表示,對于肖女士反映的情況,建議走法律程序解決。
員工工資未結應如何賠償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公司解散,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六項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秳趧雍贤ā返谒氖邨l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