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興起“排隊經(jīng)濟”
據(jù)中青網(wǎng)報道,“跑腿小哥”在上海興起,一些“跑腿小哥”甚至能靠排隊“月入過萬”。跑腿小哥就是“代人跑腿”“為人辦事”的業(yè)務員,滬上從事“跑腿業(yè)務”的大多本身是快遞員或者外賣員,通過“出售”自己閑散的碎片時間,為不便、或懶于“親力親為”的人提供方便。不論是簡單的商品代買,還是代送服務,文件、鮮花、蛋糕,熱門餐廳占座、醫(yī)院代掛號、辦理證件代排隊等,只要打個電話或打開APP,跑腿小哥就會為之代勞。
提供該“跑腿”服務的平臺——鄰趣APP創(chuàng)始人之一劉偉力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在鄰趣平臺上,提供代排隊的“跑腿小哥”每分鐘收費0.5元,按排隊3小時計,一次代排則需要付給小哥90元,再加上送貨費,小哥排一次隊能賺上百元。UU跑腿創(chuàng)始人喬松濤表示,隨著消費觀念的逐漸升級,越來越多的人會花錢“買時間”,而跑腿公司無疑就是替人“買時間”的公司。
“跑腿小哥”產生的法律關系
“跑腿小哥”指幫助別人并收取一定報酬的一種職業(yè),跑腿公司也成為一個便民式服務行業(yè)。作為一個新型社會職業(yè),“跑腿小哥”勞動關系認定難,在轉包、分包、承包、委托等多種經(jīng)營模式并存的情況下,直接用工少、中間環(huán)節(jié)多,“跑腿小哥”屬于勞動法所規(guī)定的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雇傭關系等,難以確認。這給勞動糾紛的處理增加了難度?!背霈F(xiàn)勞動爭議時,如果不能確認勞動關系,則各方的合法權益都得不到保障。
目前“跑腿小哥”可能產生的法律關系包括:勞務關系和雇用法律關系。
1、如果跑腿小哥與跑腿公司訂立勞務合同,固定從事跑腿服務,則形成勞務關系。這類從事勞務的人員,一般是自由職業(yè)者,身兼數(shù)職,自己通過中介機構存放檔案,繳納保險。
2、若是個人之間的跑腿行為,雙方屬于雇傭法律關系。雇傭人與跑腿小哥之間依口頭或書面的雇傭合同而形成的法律關系,由跑腿小哥提供跑腿勞務、雇傭人支付報酬,這也是雇傭法律關系的最顯著的特征。同時,在跑腿小哥提供服務時,必須接受雇傭人的指示、監(jiān)督,這是雇傭法律關系的另一區(qū)別于其他法律關系的顯著特征。
出現(xiàn)新興職業(yè),不能過多地套用標準的“勞動關系”,也不能輕易確認勞動關系。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遇到這樣類似的法律問題,最好咨詢專業(yè)的合同糾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