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為騙保碾壓員工遺體
北青網訊:園林公司老板黃某和兩名員工杜某和覃某一起卸玻璃時,重達750公斤的巨型玻璃傾倒,將員工杜某砸死。事發(fā)后,為轉嫁對死者的賠償,公司老板黃某開車碾壓杜某,偽造車禍現場,編造未曾發(fā)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近日,記者從三峽壩區(qū)人民法院獲悉:男子黃某因重大責任事故和保險詐騙罪,獲刑2年。這類案件的發(fā)生,一方面是因為我們公民的法律意識淡薄,還有一方面就是對勞動者的保護欠缺,發(fā)生事故后,負責人怕承擔不了賠償責任,而想盡辦法轉嫁責任。
工傷死亡如何賠償
員工因工死亡的,可以領取相應的工傷死亡賠償金。工傷死亡賠償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法律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計算方式: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供養(yǎng)親屬的具體范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待遇。
為了保障工人群體的合法權利,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單位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所以,當出現工傷事故時,不用驚慌,按規(guī)定走工傷保險理賠程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