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兒童維權
建議增加保護流動人口子女條款
據統計我國目前有1億以上農村勞動力進入城鎮(zhèn)就業(yè)各種流動人口的數量超過全國總人口的1/10。人口流動已成為未成年人保護的一個重要背景,如何保護這部分未成年人成為被提及率很高的話題。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龍說在經濟比較發(fā)達的城市中,流動人口非常多,有的占20%—30%,他們子女的權益保護問題非常重要,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應加上有關內容。南振中委員說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應更加重視對農村留守兒童的保護。據全國婦聯提供的數據,目前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已經達到2000萬人,建議補充針對農村留守兒童這一群體的保護性條款。
流浪乞討的未成年人中很多離開了戶籍所在地,成為一類特殊的流動人口,對他們的救助也很受關注。修訂案草案中規(guī)定,“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門應當根據需要設立救助場所,對流浪乞討等生活無著未成年人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jiān)護責任?!绷謴娢瘑T建議把“城市”二字去掉,既然“根據需要”來設立救助場所,就不應該只限定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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