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未婚先孕
李女士告訴媒體,自己2014年來到位于膠州市的青島捷能石油鉆機有限責任公司擔任俄語翻譯工作,目前她已經懷孕7個月了,原本打算下個月就請假回家待產,沒想到12月16日卻接到了公司人事部門的辭退通知。李女士稱,她老家在陜西,過年時已經有6個多月的身孕,春運時擠火車很不方便,為此她曾經向部門主管和公司的領導當面請過假,提前坐車回家,年后晚點回來,而且并沒有因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而公司人事部門卻因為她沒有交請假條,認定她無故曠工,要將她辭退。
公司能不能辭退未婚孕婦
“公司里春節(jié)前提前回家、春節(jié)后晚回來上班的人并不止我一人,而且大家都沒有交請假條,可公司偏偏要辭退我,我認為公司是因為我懷孕了,給予我不公平對待。”李女士稱,因為之后要休產假,她認為這是被辭退的真正原因。李女士以公司的辭退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為由,向公司管理人員投訴,卻被告知因為她屬于未婚先孕不受保護。“我男朋友在非洲工作,在我生孩子之前會回來跟我辦理結婚證。”李女士稱,公司辭退她的理由并不成立。
媒體首先聯系了青島捷能石油鉆機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事工作的劉先生表示,確實有辭退李女士的事情,但媒體詢問公司這么做的理由時,劉先生不愿意解釋,掛斷了電話。媒體隨后找到了青島捷能石油鉆機有限責任公司上級單位的投訴電話,工作人員詳細記錄了李女士的投訴內容,并表示會上報相關負責人,并給媒體答復。但截至媒體晚上截稿時,仍然沒有人跟媒體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