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證據(jù)能證明勞動關系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屬于違法行為。
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就是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最有力證據(jù)。
如果雙方?jīng)]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方之間屬于事實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可以通過用人單位的職工名冊、考勤記錄、獎罰記錄、工資支付憑證或者發(fā)放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名冊、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以及通過銀行支付工資的工資卡或者轉賬記錄、其他職工的證言等證據(jù),來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二、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jù)如何收集
首先,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重要依據(jù),也是在解決勞動爭議的重要證據(jù)。
其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在法律上稱之為事實勞動關系。在事實勞動關系之下,勞動者處于一個不利的弱勢地位,用人單位一旦隨意解除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或者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時,勞動者將很難成功有效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勞動者的合法訴求大量得不到解決,將對勞動關系的和諧產(chǎn)生不利影響。
在未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就要收集可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jù),此時要注意:
第一,不要等發(fā)生勞動糾紛的時候才去收集證據(jù),要在勞動糾紛發(fā)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認定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jù)。勞動者在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往往還缺乏維權意識,不懂得在平時工作時一有機會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有力證據(jù)。
如果勞動糾紛時因勞動者工傷產(chǎn)生的賠償引起的,那么要記住在勞動局工傷認定科室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往往要求做證人證言的工友必須在場并現(xiàn)在仍在該用人單位上班的并且要數(shù)位這樣條件的工友做證言。
對于“哪些證據(jù)能證明勞動關系”以及“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jù)如何收集”的問題,上文中都有詳細為您進行了介紹,希望這些內(nèi)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之間發(fā)生勞動爭議后,要想能夠有效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就要重視對相關勞動證據(jù)的收集。如果單位未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勞動者還應重視收集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jù)。實踐中,如果您對于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jù)的收集存在疑問,不妨咨詢一下勞動糾紛方面的專家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