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引起的工傷爭議怎么處理
因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工傷待遇爭議按以下原則處理:
1、2007年11月9日前發(fā)生因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工傷,按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認定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辦理,即因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工傷,應當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賠償問題。機動車事故賠償已給付醫(yī)療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喪葬費等費用的,工傷保險經(jīng)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待遇。機動車事故賠償已給付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的,不再發(fā)給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但交通事故賠償?shù)陀诠kU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應由工傷保險經(jīng)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2、2007年11月9日后發(fā)生因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工傷,按照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工傷保險工作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第十三條辦理,即2007年11月9日后發(fā)生的因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傷害,經(jīng)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符合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參考該勞動者工傷等級給付相應工傷保險待遇。
二、上下班途中受傷算工傷嗎
根據(jù)2011年1月1日起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相關規(guī)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也就是說,在上下班途中,員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被認定為工傷,而不是所有情況都會被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