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要工資應提供哪些證據(jù)
(1)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
(2)關于勞動仲裁委員會對起訴方裁決書送達日期的證明;
(3)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其他關于雇傭關系的證明;
(4)工作起止日期的證明;
(5)出工人員名單;
(6)出工人員勞動天數(shù)及應得工資額的證明;
(7)拖欠勞動報酬具體數(shù)額的證據(jù);
(8)其他證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沒有證據(jù)或者證據(jù)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公司屬于持有證據(jù)的一方當事人,如果其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工資支付情況的證據(jù),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完全可以推定為沒有支付,并可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二、無故拖欠工資的后果是什么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shù)???梢钥闯觯瑹o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