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臨時工是否享有工傷待遇?
臨時工在企業(yè)工作期間因工死亡的,其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臨時工在企業(yè)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的,其醫(yī)療期間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醫(yī)療終結,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在合同期內,企業(yè)應當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企業(yè)按照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依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若臨時工因工致殘,喪失勞動能力是可以享受工殘補助費待遇的。對于其標準的確定,依據我國有關規(guī)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后,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殘廢撫恤費的數額為 本人工資的60%,付至恢復勞動能力或死亡時止。
另外,目前建筑行業(yè)中臨時工招用管理比較混亂,為避免糾紛的發(fā)生,勞動關系雙方都應在建立勞動關系時以書面形式明確規(guī)定雙方的權利義務。而依《勞動法》第七十三條之規(guī)定,類似臨時工這種事故情況,勞動者絕對可以享受因工致傷的各種保險待遇的權利。
二、試用期職工是否享有工傷待遇?
試用期內的職工同樣適用工傷待遇。
《勞動法》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p>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本條例所稱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p>
可見,勞動法及工傷待遇的適用范圍包括企業(yè)正式員工、試用期工、臨時工、季節(jié)工、農民工。
此外,《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四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fā)生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p>
臨時工是否享有工傷待遇?答案是肯定的。適用期職工是否享有工傷待遇?對于這些問題,上文中都有十分詳細清楚的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根據上文內容,我們知道,無論是臨時工還是試用期的職工,只要在上班期間因工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后,理應享受工傷待遇。實踐中,如果您有遇到類似的情況,但是您所在的單位拒絕您的工傷賠償要求時,您可以準備好相關的證據資料向有關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在此過程中,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要及時向勞動爭議方面的專家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