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認定的范圍
《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范圍作出了規(guī)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1、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需要說明的是,工傷與視同工傷,其待遇標準基本一致,只是傷殘軍人舊傷復發(fā)的視同工傷,不系能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二、職工上班期間上廁所摔傷算不算工傷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職工上班期間上廁所摔傷應算工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規(guī)定,勞動者享有獲得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護的權利,上廁所是人的正常的生理現象,任何用人單位都必須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衛(wèi)生條件,維護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勞動者的人身權受到法律保護,上廁所是勞動者人身不可分離的、必要合理的生理需要,是其人身權的重要內容,應當受到法律保護。職工在工作時間內上廁所雖與其工作內容無關,但這是其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求,與其正常工作密不可分,是本職工作的必要延伸,在工作時間上廁所受傷,應屬于因工作原因受傷,應當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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