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
醫(y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
醫(y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二、發(fā)生工傷賠償糾紛需注意什么
工傷賠償糾紛,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與用人單位之間,在確定工傷保險待遇項目、賠償標準等問題的過程中,就各方權利義務關系產生的爭議。
常見類型包括:工傷認定糾紛、工傷賠償標準糾紛等。
工傷賠償糾紛需注意以下事項:
1、工傷認定,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殘或自殺等情形的,不得認定或視同為工傷。
2、無效約定,勞動合同中不得約定發(fā)生工傷用人單位概不負責,作出此種約定的,屬于無效條款,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3、舉證責任,受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應當由用人單位舉出證據證明其主張,用人單位不能或拒絕提供證據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受傷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由于一些原因我國在工傷賠償方面的做法明顯落后于時代的要求,但是不管怎樣發(fā)生工傷后總是要賠償的。那么勞動者不禁要問工傷賠償的項目有哪些,一旦發(fā)生工傷賠償糾紛后該怎么辦,需要注意哪些事項,這些問題最好咨詢專業(yè)的律師,當然也可以請律師幫忙解決工傷賠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