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鑒定能夠準確的認定職工的傷殘程度,并確定工傷保險待遇??墒枪毠s不見得都知道勞動能力鑒定的程序是怎樣的,更不知道如果不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后該怎么處理,這樣的問題我們會在下文中為您詳細闡述。
一、勞動能力鑒定的程序
職工在工傷醫(yī)療期間內治愈或者傷情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或者醫(y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并定期復查傷殘狀況。勞動鑒定程序如下:
1、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填寫《勞動鑒定申請表》,申請勞動鑒定。特殊情況下,職工可直接申請;
2、提供歷次病、傷、殘醫(yī)院治療的原始病歷,屬因工傷殘的,需持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及有關材料;屬職業(yè)病的,需持衛(wèi)生部門授權的職業(yè)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診斷資料;屬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診斷資料;其它情況的,需持有說服力的證明等報勞動鑒定委員會;
3、勞動鑒定委員會應認真審定申請及附件材料,對資料不全或情況不明的不予受理;
4、對符合條件的,統(tǒng)一安排鑒定,并把鑒定的時間、地點、人員提前通知企業(yè)及有關人員;
5、勞動鑒定委員會應當委托符合條件的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或者聘請有鑒定資格的醫(yī)生組成專家組對被鑒定人員進行喪失勞動能力的醫(yī)學診斷;
6、專家組對傷殘、病殘職工的狀況,寫出定性、定量的診斷意見,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傷病或傷殘等級,并發(fā)給等級證明書。勞動鑒定委員會應將鑒定結果及時通知企業(yè)和被鑒定的職工;
7、職工對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shù)貏趧予b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復查;對復查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復查鑒定最終結論由省級勞動鑒定機構作出。工傷職工及其家屬因申報工傷與用人單位發(fā)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與勞動行政部門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發(fā)生爭議的,按照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二、不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怎么處理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如果當事人不服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但在收到鑒定結論后15日內沒有提起再次鑒定的申請,或者當事人不服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具有最終效力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而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卻在民事訴訟中提出重新鑒定申請的,法院在民事訴訟中應予駁回或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關于勞動能力鑒定程序怎么走以及不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該怎么辦的詳細解答。對于工傷職工而言工傷可能會影響勞動能力,也可能對勞動能力沒有任何影響,但是不論是否具有一定的影響最好先了解相關知識,畢竟只有鑒定之后才知道結論。這些問題可以通過律師來了解,也可以在發(fā)生糾紛時請律師幫忙申請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