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資的范圍包括哪些
工資指用人單位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
1、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等;
3、按規(guī)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chuàng)造發(fā)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等。 律師提醒:用人單位應該區(qū)分好工資和非工資收入,以便準確計算加班費和經(jīng)濟補償金等。因為這些都需要以工資作為計算基數(shù)。
二、單位克扣工資有哪些責任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jīng)濟補償,并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jīng)濟補償?shù)摹!?/p>
可以看出,用人單位克扣職工工資,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