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證明事實勞動合同的存在
對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系,為了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按證明力從強到弱,勞動者可以考慮提供銀行支付工資的記錄、有加蓋公司印章或公司管理人員(必需能證明自身是公司員工)書寫或簽字的工資支付憑證或工作證等書面材料,公司管理人員(必需能證明自身是公司員工)承認勞動者為公司員工的錄音證據(jù),其他不能直接證明形成于公司的書面或其他證據(jù)則必須結合證人證言。勞動者不僅要舉證勞動關系的存在,還必須舉證勞動期限的長短。證據(jù)材料包括如下:
(一)工作內(nèi)容的證據(jù),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三)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jù),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四)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員工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五)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后錄音,并將領導的名字一定要在錄音材料里面體現(xiàn),否則,法院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六)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你在公司上班。
(七)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均可作為證據(jù)使用。
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將依法支付雙倍的工資; 公司未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其補繳; 公司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雙倍的經(jīng)濟補償金。 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向當?shù)氐膭趧颖O(jiān)察大隊投訴。 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未簽勞動合同如何索賠
未簽勞動合同而主張雙倍工資的最長期限是11個月。一般來講,雙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簽勞動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滿1年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的前1日都應支付雙倍工資。
未簽勞動合同滿1年的,滿1年的當日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工作1年后仍無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該考慮是否及時主張權利,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