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能力鑒定有什么用
1、勞動能力鑒定是由政府提供的統(tǒng)一平臺上得出的第三方較為公平的結論;也是批準因工、因病和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退休、退職的科學依據。
2、勞動能力鑒定所提供的正確結論也是合理調換因工受傷、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損害的勞動者工作崗位和恢復工作的科學依據。勞動者因工負傷,勞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會有三種后果:一是使勞動者可能永遠不能再從事任何工作,二是使勞動者不能再從事原本適合他的正常工作崗位或職業(yè),三是使勞動者本人恢復適合他的工作崗位或職業(yè)。到底會導致哪種后果,要依勞動能力鑒定的結果而定。
3、通過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確定職工因工致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為保障受傷害職工享受其合法的物質幫助的基本權利和勞動就業(yè)的基本權利提供了依據。
4、通過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對職工是否能認定為工傷或職業(yè)病提供了政策、標準依據,也保護了受工傷的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勞動能力鑒定的費用由誰承擔
因工負傷、患職業(yè)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鑒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鑒定費用應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負擔。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重新鑒定的鑒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付。重新鑒定結論與原鑒定結論相符,鑒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重新鑒定結論與鑒定結論不相符,鑒定費由原鑒定機構負擔。因傷情病情變化要求再次申請鑒定所需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