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合同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解決完成學業(yè)所需資金,經(jīng)甲方所在學校批準,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jīng)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 分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用途借款用于 。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其中:學費每年 元; 生活費每月 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 年 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本合同規(guī)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即(或)從 至 。
第四條 借款支用
(一)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nèi)辦理第一筆貸款支用。
(二)以后各筆貸款,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時間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1.用于支付學雜費的貸款于每年 月 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提前至節(jié)假日的前一天)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2.用于支付生活費的貸款于每 月 日(遇節(jié)假日提前)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將貸款劃入下述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賬戶因掛失、銷戶等原因無法入賬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新的賬戶。
?。ㄋ模┘追酵V怪в觅J款時,需經(jīng)所在學校批準,并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經(jīng)乙方同意。
第五條 借款利率
?。ㄒ唬╇p方約定月利率為 ;
?。ǘ┙杩钇趦?nèi)遇國家法定利率調(diào)整時,實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相應檔次的利率確定借款利率;但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含一年),執(zhí)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diào)整而影響。
第六條 還本付息
?。ㄒ唬┙杩钇谙拊谝荒暌陨系?,甲方在讀期間,即 年 月至 年 月按月歸還借款利息;自甲方畢業(yè)次月起至貸款合同到期日止,即 年 月至 年 月甲方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歸還借款本息。
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含一年),甲方則在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借款本息。
?。ǘ┘追轿秀y行自動從甲方在 銀行開立的儲蓄(卡)賬戶 中扣除每月本息額,因該賬戶存款余額不足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還款日未受足額清償?shù)?,未受清償?shù)馁J款視為逾期貸款。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xiàn)掛失,凍結等情況而造成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還款賬戶用于扣收貸款本息。
?。ㄈ┘追饺刻崆皻w還貸款本息,需經(jīng)所在學校批準,并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經(jīng)乙方同意。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變化而調(diào)整。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ǘ┊斠曳秸J為申請人的信用狀況發(fā)生變化,足以影響其償還貸款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貸款。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它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ǘ┘追綉獙ο蛞曳教峁┑慕杩钣嘘P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ㄈ┘追阶栽附邮芤曳綄ζ涫杖肭闆r進行檢查。
?。ㄋ模┮曳巾毎春贤s定及時足額發(fā)放貸款。
?。ㄎ澹┮曳娇梢远ㄆ谠趯W校或其他媒體上公布借款人違約情況。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還款計劃償還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額和天數(shù)以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ǘ┘追轿窗幢竞贤s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對挪用部分的貸款按挪用天數(shù)以萬分之 計收利息。
?。ㄈ┰诤贤行趦?nèi)甲方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貸款的本息并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借款資料的;
3.甲方拒絕按受乙方對其行為表現(xiàn)及收入情況進行檢查的;
4.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繼續(xù)履行還款義務;
6.甲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7.甲方發(fā)生轉學、退學、出國留學或定居、被開除等情況。
(四)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金(包括罰息):
乙方除本條第三項規(guī)定及甲方約定賬戶因甲方原因無法入賬情況外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fā)放貸款,乙方應按未發(fā)放的貸款金額以日利率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變更住址(地址)、電話等應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一條 介紹人負責向乙方推薦甲方的借款申請,并審核甲方本人資料的真實性;將甲方在校期間發(fā)生的休學、轉學、出國留學或移居、退學、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并協(xié)助乙方采取相應債權保護措施。
見證人協(xié)助乙方全面了解甲方的有關情況。在甲方畢業(yè)時,見證人應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畢業(yè)去向,協(xié)助乙方了解、掌握甲方的最新有效通訊方式。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
2.
3.
4.
5.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各方可以協(xié)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在協(xié)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本合同經(jīng)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見證人簽字、介紹人的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關條款如與國家助學貸款的規(guī)定有不同之處,以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guī)定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從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第十七條 此合同包括國家助學貸款用款計劃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介紹人、見證人各一份?! ?br />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介紹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貸款人: 住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
借款人姓名: 工作單位: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還款賬號:
介紹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聯(lián)系人:
傳真號碼:
見證人: 住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號碼:
國家助學貸款用款計劃
國家助學貸款總額 元 其中:學費 元;生活費 元
學費用款時間 自 年 月至 年 月
生活費用款時間 自 年 月至 年 月
具體用款計劃
生活費 用款次數(shù) 次 首次用款時間 年 月
各月用款時間約定 次月始每月 日用款(2、8月除外)
學費
第一次用款時間 年 月 用款金額
第二次用款時間 年 月 用款金額
第三次用款時間 年 月 用款金額
第四次用款時間 年 月 用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