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變更共2條
被許可人在取得行政許可后,因其擬從事的活動的部分內容超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或者行政許可證件規(guī)定的活動范圍,而申請機關對原行政許可準予其從事的活動的相應內容予以改變。
·行政許可法(0條)
·行政許可(59條)
·行政許可實施主體(14條)
·行政許可實施程序(90條)
·行政許可期限(26條)
·行政許可變更(2條)
·行政許可撤銷注銷(5條)
·行政許可設定(23條)
·行政許可分類(8條)
·行政許可監(jiān)督(17條)
·行政許可法律責任(7條)
·行政許可申請表(5條)
·其他行政許可常識(2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