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用權共16條
注冊商標專用權,即注冊商標的所有人依法對其所有的注冊商標享有獨占的使用權,未經其許可,任何人都不準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商標(44條)
·商標注冊(74條)
·商標代理(18條)
·商標保護(23條)
·商標轉讓(15條)
·商標續(xù)展(9條)
·商標分類(4條)
·集體商標(9條)
·證明商標(11條)
·馳名商標(38條)
·著名商標(9條)
·商標使用(15條)
·商標專用權(16條)
·商標裁定(13條)
·商標訴訟(17條)
·品牌經營(22條)
·商標法(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