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事訴訟法》第26條規(guī)定:“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碑斒氯丝梢赃x擇其中一個來起訴,但是當事人一旦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而且已經受理,則另一個人民法院便喪失了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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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