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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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7-12
第三人在訴訟過程中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時,人民法院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及其第三人所提出的訴訟請求,認為合并審理可以避免程序上的重復,節(jié)省時間和人力物力,防止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的,可以合并審理。如果人民法院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以及第三人的訴訟請求,認為合并審理并不能同時解決幾個方面的問題,也不能減化訴訟程序,反而會結(jié)案件的處理增加困難,或者合并不便利當事人、第三人及其他訴訟人進行訴訟,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第三人提出的訴訟請求不與本案合并審理的決定。人民法院對于不合并審理的案件,可以分成幾個案件審理。分別審理案件應當遵守法定程序,個案進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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