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爭議金額不超過人民幣八十萬元的案件,適用簡易程序。但當事人約定適用普通程序的除外。
2、沒有爭議金額或爭議金額不明確的,由仲裁委員會根據(jù)案件復雜程度、與當事人利害關系大小等因素綜合考慮決定是否適用簡易程序。
3、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被申請人提出金額不超過人民幣八十萬元反請求的,繼續(xù)適用簡易程序。
4、仲裁庭組成之前,原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一方當事人撤回仲裁申請或者反請求的,未撤回的仲裁請求或者反請求的金額不超過人民幣八十萬元的,適用簡易程序。
5、爭議金額超過人民幣八十萬元的案件,當事人約定適用簡易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