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2、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
3、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2.0
已有1人評價
瀏覽:1887次下載:2次
發(fā)布時間:201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