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6.0




已有3人評價
瀏覽:4734次下載:5次
發(fā)布時間:2010-06-21
行政依據(jù)
1、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2、 成都市人民政府轉發(fā)省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意見的通知(成府發(fā)[2004]3號);
3、 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成都市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成勞社發(fā)[2005]75號)
辦理條件
在醫(yī)保經辦機構已有工傷檔案的工傷人員(老工傷人員),其所在單位按期繳費
辦理程序
工傷職工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用人單位向醫(yī)保經辦機構提出工傷職工需配置(維修)輔助器具書面報告→醫(yī)保經辦機構審核同意后通知用人單位到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提出配置方案→醫(yī)保經辦機構審核輔助器具配置方案和配置費用→配置完成后到醫(yī)保經辦機構撥付費用
所需資料
用人單位填寫的工傷職工需配置(維修)輔助器具書面報告、工傷職工本人書面申請、工傷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承辦部門
市醫(yī)保局工傷生育處
聯(lián)系電話
87706915
辦理地點
市政府第四辦公區(qū)三樓4區(qū)
投訴電話
87706733
收費標準
承諾時限
二個工作日
辦理時限
二個工作日

6.0




已有3人評價
瀏覽:4734次下載:5次
發(fā)布時間:201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