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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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6-21
(一)全面履行原則?!?a target="_blank" class="keywordlink">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比媛男?,有以下幾點要求: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嚴格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義務。
2.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勞動合同附隨義務。由于勞動合同是繼續(xù)性合同,勞動合同的內(nèi)容有不斷擴張的自然傾向,勞動合同自然增加的義務,雙方也應當履行。
附隨義務因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以下義務,雖然勞動合同未作約定,也屬于勞動合同當事人的當然義務:
(1)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的義務,主要是忠誠義務,包括工作盡力避免用人單位利益受損害或者減少用人單位的利益損害、不得為可能對用人單位不利的行為、工作過程中遇有可能損害用人單位利益的情況立即匯報等。
(2)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主要是保護等義務,包括保護勞動者的健康、保護勞動者不受工作場所的性騷擾以及為勞動者提供發(fā)展機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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