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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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6-21
內蒙古自治區(qū)律師收費標準來源: 作者: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發(fā)展計劃委員會、司法廳內計費字(2002)99號文件,律師承辦業(yè)務按下列標準收費:
一、辦理民事、行政、仲裁案件及非訴訟事務的,其中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視案情復雜程度,收費標準為:1000-5000元/件
二、辦理民事、行政、仲裁案件及非訴訟事務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
除了應按照不涉及財產關系確定收費標準外,還應按照以下比例收費(累進制):
爭議財產標的 比例 累數
10萬元(含)以下 1000-5000元 5000
10萬元-50萬元(含) 5%-4% 25000-21000
50萬元-100萬元(含) 4%-3% 45000-36000
100萬元-500萬元(含) 3%-2% 165000-116000
500萬元-1000萬元(含) 2%-1.5% 265000-166000
1000萬元以上 1%-0.5%
階段 收費 項目 收費 項目 收費 種類 收費
偵查階段 1000-5000 聲明啟事 100-300 不涉財產 50-100 機關團體 協(xié)商
起訴階段 500-5000 訴訟文書 200-1000 涉及財產 100-500 公民個人 協(xié)商
審判階段 2000-15000 合同契約 300-1000 公司、企業(yè) 注冊資金1%或協(xié)商
說明:1、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按標的額分段累加計算,代理費=(本級標的額*本級收費比例)+上級累數;
2、分險代理在標的額的5%-30%之間協(xié)商收取代理費;
3、辦理涉外案件按同類案件收費標準的2-5倍收取;
4、擔任刑事案件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照民事案件收費標準執(zhí)行;
5、代理一審案件后繼續(xù)代理二審訴訟案件的,按照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費;曾代理過一審案件或或二審案件繼續(xù)代理申訴的,按照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費;曾代理仲裁案件,繼續(xù)代理訴訟一審二審階段按照仲裁階段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6、為企業(yè)改制,資產重組,招投標,股票上市等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可在涉及資產的標的額的1-5%的范圍內協(xié)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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