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6.0




已有2人評價
瀏覽:5555次下載:6次
發(fā)布時間:2011-04-22
《條例》規(guī)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程序如下:
首先,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提出,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無職代會或工會組織的,需向全體職工征求意見,并經職工本人同意)。
其次,企業(yè)要經主管單位批準,報市管理中心備案;無主管單位的企業(yè),需經市管理中心審批。
企業(yè)在提出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時,應向主管單位和市管理中心提供下列材料:
?。ǎ保┢髽I(yè)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報告。
?。ǎ玻┯善髽I(yè)填寫的《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審批表》。
(3)由同級財政(財稅)專管員審核同意的單位上一年度財務決算報表。

6.0




已有2人評價
瀏覽:5555次下載:6次
發(fā)布時間:201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