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和旅客運輸合同法中,都有關于承運人責任限制制度或稱單位責任限制制度的規(guī)定。
承運人責任限制制度與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制度雖然名稱相似,但卻是兩種不同的責任限制制度。
承運人的責任限制是承運人針對某件或某單位貨物的最高賠償額?;?qū)γ课宦每突蛎考欣畹淖罡哔r償額。
而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則是責任限制主體針對某次事故引起的全部賠償請求的最高賠償額。
二者在限制主體、限制數(shù)額、責任限制喪失的條件以及適用情況等都有許多不同。
不過,這兩種責任限制制度也可能同時起作用。